今天接到網友留言咨詢問︰結婚一年,丈夫控制不住自己的脾氣,稍有不如他的意的地方,不是吵我,就是對我動手,我想離婚,他還不同意。沒辦法我就躲回娘家,後來遇到一個還不錯的人,還和這個人發生關系後懷孕了,現在丈夫告我重婚怎麼辦?
【錦盾婚姻律師解析】首先,根據這位網友的描述,並不符合重婚的情形,因為你即沒有跟孩子爸爸以夫妻名義同居,又沒有與孩子爸爸登記結婚,所以男方不能告你重婚。
其次,走到這一步,這段婚姻可以說很難挽回了,,當然也沒有了挽回的必要。你們倆要離婚的話,你婚內出軌,屬于過錯方。男方家暴,你也可以搜集證據證明他存在家暴行為,他也是過錯方。如果雙方都提出指證對方是過錯方,那麼在分割財產方面,法院會酌情考量這一情形,作出相應判決。
錦盾
婚姻律師提醒,家暴是很嚴重的一件事,想離婚,並不需要對方同意,找個靠譜的婚姻律師,幫助你搜集到充足的證據,起訴離婚,一準能離成。
特別提醒,不要為了省錢、怕麻煩而不做請律師打官司這一步,更不要覺得咱們兩個有感情,你不至于對付我,我不至于這樣對付你。被配偶鑽法律的空子忽悠得團團轉,被賣了還幫忙數錢的例子不在少數。
最後,婚姻是雙方的決定,家暴不可忍,出軌亦不可取,不想在一起時應該向對方坦誠,協商不成,可以通過打官司解決,但別人犯錯不能成為自己犯錯的借口,法律只是道德的底線。在此也希望這位咨詢的網友,早日順利離婚,重新開始自己的新生活!
免費咨詢專業律師